北京今日东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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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守则

总经理致辞

    首先,祝贺您成为北京今日东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大家庭中的一员。

    工作,是我们每个人一生中的重要部分,努力工作并取得成就是每一个人生命价值的体现。努力工作会使我们每个人变得充实,成就则使我们的人生迸发出光辉。

    我们要赢得社会对劳务派遣更多的了解,用工单位对我们的称赞,社会对我们的承认,有了社会的满意也就有了我们的成功,也就是我们对社会的贡献,同时用工单位与公司和您自己的利益将体现其中。

    愿各位同仁同心同德,努力工作,以优异的成绩为自己人生增辉。

    愿您在自己的岗位上工作顺利,生活愉快,为了使你了解在受聘期间应遵守的事项,特发给你《员工守则》,务请熟悉其内容并自觉遵守。

   总经理:李金花       

2012年1月        

 

    一、今日东方派遣员工可自愿加入工会组织,享受会员“京卡·互助卡”服务。

    二、工会维护员工权益、调节劳资纠纷

        工会维权办公室:(010)89392212转615

 

社 会 保 险

    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社会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

一、保险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企业20%,个人:8%;
   2、失业保险缴纳比例:企业:1%,个人:0.2%;
   3、工伤保险缴纳比例:按行业费率核定(个人不缴费);
   4、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按单位平均缴费基数:0.8%(个人不缴费);
   5、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企业:10%,个人:2%+3元 。

二、各项保险报销程序

    (一)医疗保险报销

    1、普通门诊报销

    职工须持社会保障卡、医疗手册到医疗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或住院治疗。职工一个年度内超过1800元、退休人员超过1300元的门诊费用,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为90%;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外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为70%(注:一个年度内门诊的报销上限为2万),实时结算。

    2、急诊报销

    不需留观的急诊患者和留观后未住院的急诊患者,现金结算,有关收据和附件个人保存,算做普通门诊。留观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前七日内的留观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收据和专用处方加盖留观专用章),交单位汇总后上报医保中心审核报销。

    3、住院报销

    (1)医院与患者本人结清自费、自负部分及超封顶线部分,应该报销的部分由统筹基金记帐。

    (2)因特殊原因住院费用全部由个人现金垫付,出院后将诊断证明、结算清单、明细单、有关附件及医疗手册(新参统人员无手册,可出示领卡证明),社会保障卡,全额垫付证明,本人手写说明,交我公司社会保险部,由单位上报区医保中心审核。

    (3)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到外院检查治疗时,其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垫付。也可由患者先垫付,医疗机构给予报销,出院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进行结算。

    (4)住院费用超过1300元的报销比例为:

 

    4、特种病就医

    由患者在二、三级定点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申报审批单”,由本人确定一家“特殊病”定点医院(必须在自己的四家定点医院内选择),经单位报区医保部门进行审批备案。

    5、异地就医

    长期外派的参保人员,门诊就医或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并加盖急诊章,收据及报销附件由本人保存,然后交公司汇总申报。

    6、异地安置员工报销时间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药费,于每年12月30日前到北京今日东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申报。

    (二)生育保险报销及相关手续

    1、生育报销条件:

    (1)员工分娩之日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可以申请津贴;

    (2)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可以申领津贴。

    2、办理生育津贴所需材料(以下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

    (1)《结婚证》;(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外埠户口人员提供原件);(3)婴儿出生证明;(4)国家相关部门认定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5)填写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到今日东方填写,要求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男方有单位并有社会保险的还需男方单位盖章)

附:办理《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的手续:

   1、地点:在京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办理

   2、办证所需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夫妻双方结婚证;
      (3)北京市居住证明
      (4)工作证明(男方办理需开具);
      (5)社会保障卡;
      (6)《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准生证

   3、报销时间
    女职工生育或引、流产结束后三个月内,携带上述材料到北京今日东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办理报销手续。女性参保人因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只需提供以上1、4、5项证明材料;夫妻一方为外籍、港澳台人员的,应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为军籍人员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原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明材料.

   4、产前检查费用报销办法: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将产前检查费用单据与生育津贴所需材料一次性交到北京今日东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社会保险部,由公司负责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5、开具诊断证明方法及注意事项
      (1)诊断证明必须盖医院的诊断证明章;
      (2)诊断证明的内容必须齐全,如有产前检查的必须写清产前检查的开始时间。诊断证明开具内容举例如下:
      “患者于×年×月×日,孕×周开始在我院产检。于×年×月×日孕×周行剖宫手术(注:或填其他生育方式),一男(或女)活婴。于×月×日出院。”

   6、女职工生育就医办法
    (1)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办法;
    (2)职工就医时应当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住院分娩的应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三)工伤保险

     1、员工发生工伤,按工伤保险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由公司、用工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三、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跨省转移:
    1)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并参保的;
    2)男未满50 周岁、女未满40 周岁,至非户籍所在地就业并参保的;
    3)经省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已建立临时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员再次跨省就业(或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将其临时缴费账户转至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2、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办理时限:
    1)单位(今日东方)或职工本人持填写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转递和基金转移手续。
    2)转移接续的经办时限总体是45个工作日。具体为:
    A、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15 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工作,对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不符合转移条件的,向申请人做出书面说明;
    B、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受函的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各项手续;
    C、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关系和资金后,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

 

住房公积金

一、缴纳比例:企业:12%,个人:12%;
二、住房公积金支取、贷款手续

    支取需提供的材料【以下所有票据附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
    ②职工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③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④职工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⑤职工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⑥职工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应提供借款合同及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

    3、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房屋租赁截止时间只能到本年度最后一天;租赁房屋地址必须按照北京市建委规定的格式填写,例: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单元X层XX号房)、房租发票、完税票(或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中经营项目中需包含“房屋出租”项)。

    4、职工离休、退休提取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5、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6、职工出境定居提取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7、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应提供《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收遗赠人提取的,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9、进城务工人员(农民户口)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10、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取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11、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应提供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注: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开具支取记录单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再次支取只需提供盖章生效的支取记录单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即可。(支取记录单及提取清册必须由本人签字);如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主买方人的支取记录单复印件,如未建公积金,须单位或街道证明并加盖公章。

    职工符合以上4、5、6、8、9、10条情形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友情提示:单位经办人办理支取手续,填写支取申请书,加盖留印签章。

    办理部分支取和销户支取均需由支取人本人在市行政区域内开立的,交通银行公积金联名卡;工商银行以“0200”开头的19位结算账户活期存折,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以“53098010”开头的16位VISA信用卡、以“45806010”开头的16位Mastercard信用卡;邮政储汇局以“6010”开头的18-19位结算账户活期存折;建设银行以“110”开头的19位活期存折;农业银行以“95599”、“6228**001”开头的19位金穗借记卡;中国银行以“45635”开头的19位长城电子借记卡,以“5”开头的16位长城人民币信用卡。

三、住房公积金转移

    1、住房公积金属于“市管”的转出及转入手续,无需本人办理。

    2、住房公积金属于“国管”的转出及转入手续:

    (1)转入手续:由北京今日东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开具转移开户证明、职工本人持此证明到转出单位办理转入;

    (2)转出手续:职工本人到接收单位打印查询单,交到北京今日东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办理转出。

    支取电话:60345389 贷款电话:60345399

 

薪 酬

一、工资支付日期、标准:

    按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标准执行;

二、工资支付形式:

    1、中国邮政储蓄卡、存折;、
    2、银行储蓄卡。

三、工资中代扣代缴项目:

    1、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个人所得税。

    2、扣缴比例:按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档案管理

一、办理员工人事档案调转手续

二、办理工龄认定手续;

三、出具婚育及人事证明信;

四、办理升学、外调政审;

五、接收零散材料归档;

 

其他事项

    1、社会保障卡丢失补办

    (1)须提供如下资料: A、交纳制卡费20元;B、身份证原件;C、彩色照片一寸白底2张;D、补办社会保障卡申请。

    (2)补办地点: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

    2、医保存折补办

    需本人持身份证到房山区良乡龙建大厦一楼“北京银行”办理(或原开户行办理),北京银行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早上8:30至下午3:30(节假日除外)。

    3、工资存折丢失补办

    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开户行办理挂失和补办。

    4、个人各种单据丢失:如果是指定门诊或住院费用单据丢失,北京今日东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无法代为补办,派遣员工本人应妥善保管好此类单据。

    5、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每年5月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如有特殊情况除外。

 

增值服务

    为员工提供各种服务:

    1、办理各类商业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补充生育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报销程序见附件;
    2、岗位技能培训;
    3、转岗和再就业服务;
    4、家政服务;
    5、餐饮服务;
    6、国内外旅游服务、代购飞机票、火车票等

 

服务电话

    北京宏圣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联系电话:010-89393863

    北京今日东方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9350512

    北京银河旅行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9391508

    北京良乡泰和楼餐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39362718

    北京白草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0369038

 

附件:补充医疗、生育、意外报销程序

一、补充生育保险报销相关手续(只限于投保补充生育保险的劳务派遣合作单位和个人)

    1、女工生育保险报销:本市及外埠户口女职工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条件下所支出的孕产期检查费、分娩时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不包括婴儿费用),流产或由于终止妊娠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用,按投保时合同约定比例报销;

    2、相关理赔单证:

    (1)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门急诊病历、围产期手册、出院小结,若属于分娩相关费用,清提供准生证明。

    (4)医疗费用清单和结算明细表、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5)有必要且被保险人有能力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原因、性质等有关其他证明材料。

二、附带被保险人医疗保险

    1、保险责任附带被保险人在定点医疗保险机构就医所发生的符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补充报销范围》的门急诊、住院医疗费用。

    2、附带被保险人医疗保险报销:附带被保险人是指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职工的出生28天以上至十八周岁(含)以下为参加工作的健康子女。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属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或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门急诊、住院费用,按50%比例报销,若双职子女的父母双方均缴费补充医疗保险费,附带被保险人可按100%比例保险。(注:附带被保险人的每日门诊药费、治疗费赔付限额不超过300。)

    3、理赔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门诊:子女关系证明、批次理赔申请书、对应被保险人医保手册首页或医保卡复印件、门诊病历手册、收据、用药处方、计价单、各项检查治疗费明细及检查化验报告单。

    (2)住院:子女关系证明、批次理赔申请书、对应被保险人医保手册首页或医保卡复印件、住院收据、住院费用清单、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

    (3)有必要且被保险人有能力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原因、性质等有关其他证明材料;

 

三、基本医疗补充保险执行办法

    1、享受基本医疗补充保险的范围
    凡今日东方劳务派遣公司所属各劳务派遣、劳动人事代理单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有关人员。

    2、补充医疗保险就医要求
    补充医疗保险所报销的医疗、用药范围及内容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完全相同,参保人的医疗、用药等各项费用应符合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目录等。补充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制度。参保职工患病时,应按照规定持医疗保险手册到本人选定的四个定点医疗机构或本市定点中医、定点专科医院、A类医院就医。超出或不属于基本医疗规定的项目,补充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3、基本医疗补充保险金的缴纳方法
    基本医疗补充保险金的缴纳方法为年交,随时增加人员按对应月份收取保费。

    4、基本医疗补充保险金的报销流程

 

 

    5、基本医疗补充保险金的报销时间
    补充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按自然年度进行结算,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进行,即每年12月30日前(最长不超过次年1月底)将所有门诊医疗费用相关单证整理齐备后,一次性交给今日东方劳务派遣公司。

    6、基本医疗补充保险金的报销方式:以现金形式支付。

    7、基本医疗补充保险金的报销所需材料

    (1)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需提供以下单据:
    a、医院出具的费用清单;
    b、医疗费收据及分割单;
    c、《基本医疗保险手册》首页或医保卡及住院费用页的复印件;

    (2)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门、急诊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起付线1800元的需提供以下单据:
    d、每次门诊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包括药费收据、挂号费收据、药费处方;
    e、《基本医疗保险手册》首页或医保卡复印件;

    由北京今日东方劳务派遣公司审核后交到医保中心报销,北京今日东方劳务派遣公司收到医保中心为单位开据的分割单后负责按赔付比例报销剩余的个人负担部分。

    (3)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门、急诊医疗费没有超过基本医疗起付线1800元的需提供以下单据:
    f、每次门诊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包括药费收据、挂号费收据、蓝色处方;
    g、《基本医疗保险手册》首页或医保卡复印件。

    8、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条件及时效
    补充医疗保险作为用工单位为职工提供的福利,起止时间与职工在用工单位的工作时间同步。参保职工在办理入职手续后,由用工单位为职工选择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标准,并按标准支付费用。全部手续办理完毕后,补充医疗保险立即生效。当参保职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本补充医疗保险的全部责任义务同时终止。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于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按本补充医疗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9、由北京今日东方劳务派遣公司社会保险部设专人专机负责补充医疗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增减、人员汇总明细、医疗费单据初审、报销单据报送、年终人员结算等工作。

    10、员工补充医疗保险理赔申请提供资料
    (1)《基本医疗保险手册》首页或医保卡复印件。
    (2)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手册》首页或医保卡复印件,被保险人本人的《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原件,与门诊收据对应的《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及医院收费明细凭证(机打),提供相应治疗、检查、手术及理疗科治疗费用的明细原件等。
    (3)住院:住院诊断证明书 (原件盖章生效),住院费用专用收据(原件盖章生效),《***医院住院费用清单》及《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清单(一)、(二)》。
    (4)有必要且被保险人有能力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原因、性质等有关其他证明材料;

    11、附则
    参保派遣员工所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标准由用工单位确定,确定后同一用工单位执行同一标准。起止时间以劳务派遣协议为准,参保派遣员工报销手续及解释工作由北京今日东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

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手续

    1、报案
    事故报告:标明事故时间、地点、经过、伤害部位、治疗结果。

    2、提供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报销材料
    (1)病历、药费收据、处方明细、诊断证明书;
    (2)如果住院还需提供:入院病历和出院小结、各项检查费明细(若单项检查费超过200元,需提供检查明细)。

    以上材料在职工意外伤害全部费用发生完毕后,统一交由北京今日东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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