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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 项目主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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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制度

及服务规范


2014年6月13日经一届四次职代会表决通过


第十三章  项目主管管理制度


一、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二、上班时间必须着工作服,佩带工号牌。

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 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签名。

2. 如有问题,必须填写处理结果并签名。

四、严格履行公司《接病员陪护流程》

1. 接病员前必须签订聘用护工协议。

2. 查看病员具体情况,根据病员的病情轻重安排护工。

3. 认真填写各类登记表单(包括满意度调查表等)。

4. 如未按《接病员陪护流程》操作,病员在陪护期间所发生的意外由相应的负责人员自行承担风险责任及所有意外责任。

五、认真执行管理人员巡检制度

1.   每日必须轮回巡查不低于五次。

2.   发现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公司奖惩制度执行。

3.   严格执行十不准及护工管理制度。

4.   认真检查每位接陪病人的情况如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

报。

5.   发现情况不扩大、不隐瞒。

6.   严格执行每日交、接班制度。

7. 严禁调用护工为管理人员办理私事,如护工因替管理员办理私事期间,该护工护理的病人发生任何意外,由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

8. 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职、串岗。

六、值班制度

1. 严格遵守值班时间;

2. 当日值班人员必须负责整个病区的巡检工作;

3. 巡检次数不得低于二次;

4. 检查病区内的整体工作秩序及护工陪护状态;

5. 认真填写值班日志。

七、严格遵守请、休假制度

1.  按照规定的排班表上班;

2.  请事假必须提前向负责人员提出申请,并递交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3.  休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

4.  休假前需安排好本职工作及接替人员后,方可休息。

如未经许可并违反请假制度,按旷工处理。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者,按自动离岗处理。


接  病  员  陪  护  流  程


1.  接到用护工需求后,了解病人具体情况,征求雇主及病人意见,并反馈给公司护理部。

2.  护理部安排符合雇主及患者要求的护工,由护工主管带领其进行面试。

3.  面试合格后护工主管负责与雇主签订陪护协议。

4.  如出现雇主或病人对护工护理技能或护理知识不满意的情况,护理部重新安排护工给予调换,直至雇主及病人满意为止。

5.  服务结束后护工主管会针对此次服务对雇主及病人进行现场回访,并填写《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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