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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 项目经理管理制度
北 京 今 日 东 方 家 政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员工管理制度
及服务规范
2014年6月13日经一届四次职代会表决通过
第十二章 项目经理管理制度
一、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公司各部门的业务计划,协助上级或在上级授权下独立开展项目工作。
二、认真执行公司制定下达的各项工作方针、计划和指令,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情况,全面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
三、按照项目合同要求和项目管理规范,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工作协调项目内部人员和物料资源分配和平衡。
四、提升项目团队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制定工作计划、项目执行计划、人员配置计划、工作分解结构、成本计划等,同时报公司审批。
五、根据项目需要,协助上级或者对外协调有关单位、部门的公共关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六、负责范围内各类投诉、建议、重大突发事件等事务处理。
七、负责整个项目关系人、客户、上级领导、团队成员等之间关系的协调。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