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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安全生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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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制度

及服务规范


2014年6月13日经一届四次职代会表决通过

第十一章  安全生产制度

为了确保企业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每位工作人员要牢记“安全第一”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守则和防火措施:

一、严格遵守单位规定的各项安金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工具、设备。

二、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状况,认真贯初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位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安全岗位责任制。

三、工作场所不准吸烟,严禁随意乱扔烟头。

四、严禁私自动用、安装电器设备和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子、电器设备等。

五、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单位、工作场所。

六、保护企业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每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如遇险情,要立即报告领导并积极组织抢险。

七、不准将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带入办公室。

八、不经领导批准不准在单位办公室、宿舍留宿他人。

九、不得擅自动用和挪用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工具。

十、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规、法令、条例。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对包庇和知情不举者,由企业及其它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发生火情火警,无论大小,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 利用现场灭火器积极灭火并紧急关闭门窗。

2.积极组织好灭火队伍,报警、疏散工作要指派专人。

3.若火势可导致人的生命危险时,应协助及指导有关人员由防火道撤离,做好自我保护。

4.听从消防人员和领导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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